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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楊博仁 - 學務組 | 2026-01-05 | 點閱數: 63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135390 號函。
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;另請多加關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