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1 條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局於 114 年 03 月 21 日以南市教安(一)字第 1140374707 號函發布,完成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督導考核實施計畫」。
三、本校校園性別事件受理單位:
(一)申請及檢舉案 收件單位:教導處學務組
申訴調查或檢舉電話: 5837031 分機 727
申訴調查或檢舉傳真: 5857027
申訴調查或檢舉 email : audi0985766@gmail.com
(二)申復案 申復單位:教導處
申復電話: 5837031 分機 702
申訴 email : ejing0809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