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2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44948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本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,請家長協助提醒學童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