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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楊博仁 - 學務組 | 2024-11-04 | 點閱數: 53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10 月 28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30204953B 號函辦理。

二、秋冬將至,為因應病毒演變與減少呼吸道疾病,自本( 113 )年 10 月 1 日起開放流感與新冠 JN.1 疫苗同時(分不同部位)接種,以提升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,降低重症與死亡的發生,開放對象如下:

(一)第一階段(本年 10 月 1 日起):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、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、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、幼兒園托育人員等人員、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、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、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、高風險慢性病人、 65 歲以上長者。而陪同第一階段之陪同者,符合間隔 84 天即可接種新冠 JN.1 疫苗。

(二)第二階段(本年 11 月 1 日起):流感疫苗為 50-64 歲族群、新冠 JN.1 疫苗為滿 6 個月以上民眾。

三、請貴校(園)配合依旨揭疫苗接種計畫推動各項作業,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
(一)為增加學齡前幼兒疫苗接種可近性,提高疫苗涵蓋率,請貴校(園)協助於 113 年 11 月 5 日(星期二)前至線上填報系統 21011 號「113 年度幼兒園辦理入園接種意願調查表」,本府衛生局將協助予以媒合接種人數大於 20 人之幼兒園,入園集中接種。

(二)學童若未能於幼兒園辦理集中接種時施打疫苗,請宣導幼兒園學童家長可盡快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接種疫苗。

(三)請各校(園)配合規劃入校接種,積極鼓勵學童疫苗接種,並請學校護理人員追蹤流感疫苗、新冠 JN.1 疫苗補接種情形,提升疫苗涵蓋率,以減少群聚感染發生,檢附宣導圖卡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