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1261
  • slider image 1265
  • slider image 1196
  • slider image 1197
  • slider image 1198
  • slider image 1259
:::
宣導 楊博仁 - 學務組 | 2024-03-10 | 點閱數: 45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3 月 7 日南市衛企字第 1130047410 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菸害防制法新法規定,菸品容器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處,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及戒菸相關資訊,標示不得低於該面積百分之五十, 113 年 3 月 22 日起違者全面開罰。本次宣導主題為「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加大至 50%, 3 月 22 日上路強制執行!!」,請協助刊登宣導,宣導期間為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。

網友個人意見,不代表本站立場,對於發言內容,由發表者自負責任。
發表者
樹狀展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