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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陳曉貞 - 學務組 | 2016-10-04 | 點閱數: 411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108713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利師生了解電子煙危害及正確戒菸管道,請各校加強宣導運用旨揭廣播帶,該廣播帶及相關電子煙防制文宣可至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方網站/熱門議題/電子煙防制專區」下載。
三、請各位老師配合推廣運用,共同推動防範校園電子煙氾濫及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政策。